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(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2023)

可可可可 2023-12-09 102 阅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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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省计划生育管理条例2022

1、第一条 为了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,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,实现人口与经济、社会、资源、环境相协调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,结合本省实际,制定本条例。

2、法律主观:《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第十九条夫妻一方属城镇居民,另一方属农村居民的,适用本条例关于城镇居民的生育规定。 由城镇居民转为农村居民的夫妻,适用本条例关于城镇居民的生育规定。

3、法律主观:湖北省计生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对符合法律、 法规 规定生育的产妇,除享受国家规定的 产假 外,增加产假30天,并给予其配偶15天护理假;产假和护理假视同出勤, 工资 、奖金照发。

4、湖北产假天数是158天。依法生育的妇女,除了享受统一规定的产假外,还会增加60天的产假,消绝拿加起来就可以享受158天的产假,而且男方还可以享受15天的护理假。

5、法律客观: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,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;难产的,应增加产假15天;生育多胞胎的,每多生育1个婴儿,可增加产假15天。

6、《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规定: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,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,增加产假60天,其配偶享受15天护理假;产假和护理假视同出勤,工资、奖金照发。

北京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2

1、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 (草案送审稿) 将第十条第二款修改为:“本市各级卫生和计划生育、发展改革、公安、民政、统计、劳动和社会保障等行政部门应当建立信息通报制度,促进人口信息资源的综合开发和利用,实现人口信息共享。

2、法律主观: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七条规定: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。

3、《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第十九条 按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,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,享受延长生育假六十日,男方享受陪产假十五日。

4、夫妻双方每年分别享受五个工作日的育儿假,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延长产假假期。

5、北京产假为:98天基本产假+30天奖励假=128天。男女双方休假期间,机关、企业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将其辞退、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,工资不得降低。

6、根据新版计生条例,河南的护理假为1个月,甘肃和云南的护理假为30天。

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(2021)

1、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,坚持和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,采取综合措施,调控人口数量,提高人口素质,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,优化人口结构,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。

2、自2021年5月31日起,生育三孩的夫妻可按照现行《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第十六条及相关文件规定,参照二孩生育服务登记方式,办理线下生育服务登记(最新版《生育服务登记表》附后)。

3、通过查询相关资料得知,湖南产假218天是2021年12月3日实施的。因为根据2021年12月3日修订的《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,女方除享受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,增加产假至218天。所以湖南产假218天是2021年12月3日实施的。

4、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六条 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,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天,男方享受护理假二十天。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,在子女三周岁以内,夫妻双方每年均可享受十天育儿假。

5、根据2021年底修订的《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,独生子女保健费从领证当月起每月支付至5元-20元,直至子女年满14周岁。

6、”湖南省卫计委主任张健对此解释道。按照原有的国家规定,女职工产假是98天,《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在此基础上增加了晚育产假30天以及在产假期间领取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增加产假30天。

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

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对《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作如下修改:将第二十条修改为:“生育第一个子女实行免费登记制度。

根据《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(修正草案)》,2022山东生育政策调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:在生育调节方面由“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子女”,修改为“提倡适龄婚育、优生优育,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”。

享受42天产假。《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,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,增加产假六十日,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。增加的产假、护理假,视为出勤,工资照发,福利待遇不变。

《山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》规定的符合晚婚晚育的,男工陪产假为7天。法律依据:《山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》第二十九条男女双方晚婚的,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,增加婚假十四日。

年山东陪产假多少天 山东:陪产假7天 根据2018《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,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,增加产假六十日,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。

法律客观:山东对《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进行修订:一是放宽再婚生育条件;二是对生育间隔时间作适当调整。但这样的调整仅针对特殊人群。作为基本国策的计划生育政策,并不会做大的调整。

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(2021修正)

上海产假共计158天,其中包括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,还可以在享受60天的生育假。

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应当规定调控人口数量,提高人口素质,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,优化人口结构,加强母婴保健和婴幼儿照护服务,促进家庭发展的措施。

法律依据《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(2021修正)》 第三十一条 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,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,增加婚假七天。

上观新闻消息,今天上午,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《关于修改〈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〉的决定》,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
政策概况11月25日,上海市通过了《关于修改〈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〉的决定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:“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,在其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,双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儿假各五天。

上海育儿假具体有5天。2021年11月25日,上海市召开了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,并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。

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

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,实现人口与经济、社会、资源、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,推行计划生育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》(以下简称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》)等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,结合本省实际,制定本条例。

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》(以下简称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》),结合本省实际,制定本条例。

【法律依据】《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 第二十五条 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,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,增加婚假7日;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妻,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,增加产假60日,配偶享有护理假15日。

辽宁省计生政策是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位子女。夫妻符合国家和辽宁计生政策生育二孩子女的,可以享有相应的补助奖励和社会保障。《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规定:第十六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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